警訓
詞語意思:
告誡﹔訓誡。
分詞解釋:
告誡:
警告勸戒(多用于上級對下級或長輩對晚輩):再三告誡ㄧ諄諄告誡。也作告戒。
訓誡:
中國公安機關和法院對某些違法犯罪分子所作的批評教育。需要予以訓誡的,犯罪情節輕微而免予刑事處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人,妨害民事訴訟的訴訟參與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訓誡;不滿十四歲違反治安管理的人,由公安機關予以訓誡。
● 訓(訓)
◎ 教導,教誨:訓誡。訓蒙(教育兒童)。訓迪(教誨開導)。教訓。培訓。
◎ 可以作為法則的話:家訓。
◎ 典式,法則:不足為訓。
◎ 解釋詞的意義:訓詁(解釋古書中的字、詞句的意義。亦稱“訓故”、“詁訓”、“故訓”)。訓讀(日文借用漢字寫日語原有的詞,用日語語音讀漢字)。
● 警
◎ 注意可能發生的危險,戒備,告誡:警衛。警世。警告。警戒。警備。警惕。警省(警惕醒悟)。
◎ 需要戒備的事件或消息:警號。警報。警鐘。
◎ 感覺敏銳,見解獨到:警句。警覺。機警。
◎ 國家維持社會秩序和治安的武裝力量:警察。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