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虎王
詞語解釋:
漢魏南北朝時對漢荊州刺史王子香的敬稱。
分詞解釋:
刺史:
官名。西漢武帝時,于全國十三部(州)置刺史,為監督官,后數次改刺史為州牧。三國至南北朝各州多設刺史。隋朝州長官稱刺史。此后州刺史實際即從前的郡太守。宋以后漸成虛銜。
荊州:
1.古“九州”之一。在荊山﹑衡山之間。漢為十三刺史部之一。轄境約相當于今湘鄂二省及豫桂黔粵的一部分;漢末以后轄境漸小。東晉定治江陵(現屬湖北),為當時及南朝長江中游重鎮。明清置府,后廢。
2.唐韓朝宗曾任荊州長史,為時人所推重,稱韓荊州。見唐李白《與韓荊州書》。后因以“荊州”稱己所推重之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