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諷
詞語解釋:
指律詩中的諷喻詩。
分詞解釋:
律詩:
詩體名。近體詩的一種。源于南北朝,成熟于唐代初期。八句,四韻或五韻。中間兩聯必須對仗。雙句押韻,首句可押可不押,通常押平聲。五言、七言兩體較常見,簡稱五律、七律。偶有六言體,簡稱六律。每首十句以上的,稱為排律。
諷喻:
一種修辭手段,用說故事等方式說明事物的道理:諷喻詩。
● 諷(諷)
◎ 不看著書本念,背書:諷誦(抑揚頓挫地誦讀)。諷詠。
◎ 用含蓄的話勸告或譏刺:諷刺。諷諫(不直指其事,而用委婉曲折的言語進諫)。諷喻(一種修辭手法,用說故事等方式說明事物的道理)。諷一勸百。
● 律
◎ 法則,規章:紀律。法律。定律。規律。清規戒律。律師。
◎ 約束:律己。
◎ 中國古代審定樂音高低的標準,把聲音分為六律(陽律)和六品(陰律)。合稱“十二律”:律呂(古代用竹管制成的校正樂律的器具,以管的長短來確定音的不同高度,從低音管算起,成奇數的六個管稱“律”;成偶數的六個管稱“呂”,后來“律呂”作為音律的統稱)。
◎ 舊詩的一種體裁:律詩。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