笞杖

笞杖
詞語解釋
指古代的笞刑與杖刑。
分詞解釋
笞刑:
古代的一種刑罰。用荊條或竹板敲打臀﹑腿或背。
杖刑:
古代刑罰之一。用荊條或大竹板拷打犯人。杖作為刑種始自東漢。南朝梁武帝定鞭杖之制,杖以荊條制成,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等。北齊北周,將杖刑列為五刑之一。其后相沿直至清末。參見“五刑”。
古代:
①過去距離現代較遠的時代(區別于‘近代、現代’)。在我國歷史分期上多指19世紀中葉以前。
②特指奴隸社會時代(有的也包括原始公社時代)。

● 杖
◎ 扶著走路的棍子:手杖。拐杖。
◎ 泛指棍棒:搟面杖。禪杖。
◎ 古代刑罰之一,用棍打:杖脊。
◎ 古同“仗”,恃,憑倚。
● 笞
◎ 用鞭杖或竹板打:鞭笞。
◎ 古代用竹板或荊條打人脊背或臀腿的刑罰:笞刑。

笞杖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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