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相宗
詞語解釋:
佛教宗派之一。認為萬法之相﹐唯識所變﹐故稱。如法相宗。
分詞解釋:
法相:
1.古代皇宮選擇妃嬪﹑宮女所規定的標準相貌。
2.舊時指骨法﹑相貌。
3.指佛像。
4.佛教語。謂諸法真實之相。
5.“法相宗”的省稱。
佛教:
世界上主要宗教之一,相傳為公元前六至五世紀古印度的迦毗羅衛國(今尼泊爾 境內)王子釋迦牟尼所創,廣泛流傳于亞洲的許多國家。西漢末年傳入我國。
宗派:
政治、學術、宗教等方面的派別。也指少數人為自身利益而形成的小集團。
認為:
對人或事物確定某種看法﹐做出某種判斷。
唯識:
佛教語。謂一切事物皆為人的耳﹑目﹑口﹑鼻﹑身﹑意﹑神識﹑靈性等八識所變現,沒有心外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