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科

律科
詞語解釋
法令條文。
分詞解釋
條文:
指法律章程等分條說明的文字。
法令:
政權機關所頒布的命令、指示、決定等的總稱。

● 科
◎ 動植物的分類單位:獅子屬于貓科。槐樹是豆科。
◎ 機關內部組織的劃分:科室。財務科。
◎ 學術或專業的類別:科目。學科。文科。外科。
◎ 古代分科考選文武官吏后備人員的制度:科舉。科甲。科第。登科。
◎ 判定(刑罰):科處。科罰。
◎ 古典戲劇本中指示角色表演動作時的用語:笑科。科白。
◎ 古同“棵”。
● 律
◎ 法則,規章:紀律。法律。定律。規律。清規戒律。律師。
◎ 約束:律己。
◎ 中國古代審定樂音高低的標準,把聲音分為六律(陽律)和六品(陰律)。合稱“十二律”:律呂(古代用竹管制成的校正樂律的器具,以管的長短來確定音的不同高度,從低音管算起,成奇數的六個管稱“律”;成偶數的六個管稱“呂”,后來“律呂”作為音律的統稱)。
◎ 舊詩的一種體裁:律詩。
◎ 姓。

律科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4/1509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