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格詩

律格詩
詞語解釋
律詩和格詩的合稱。中唐人分樂府歌行以外的詩為律詩和格詩兩類,如白居易自己把《長慶集》以后寫的絕句﹑五律﹑七律及排律等近體詩稱為律詩,五﹑七言古體詩稱為格詩。
分詞解釋
七律:
“七言律詩”的簡稱。見“七言詩”。
五律:
“五言律詩”的簡稱。見“五言詩”。
歌行:
古代詩體的一種。大多模擬樂府詩的風格,形式自由,語言通俗,多敘事之作。如白居易的《長恨歌》、《琵琶行》。
自己:
1.代詞。自身﹐本身。
2.自己人。
3.知己親近;關系密切。
稱為:
1.叫做。如:商品的普通銷售價格稱為市價。
2.用明確的名稱、術語或措詞把…叫做。如:這四部分在圖上被稱為A,B,C和D。


律格詩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4/1511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