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禽
詞語解釋:
精衛鳥的別名。
分詞解釋:
別名:
1.正名以外的名字;異名。
2.《荀子》中的邏輯術語。荀況把概念的基本屬種關系相對地分為“共名”和“別名”兩級。“共名”相當于屬概念,“別名”相當于種概念。
精衛:
古代神話中鳥名。《山海經.北山經》:“發鳩之山,其上多柘木。有鳥焉,其狀如烏,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衛,其鳴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東海,溺而不返,故為精衛,常銜西山之木石,以堙于東海。”南朝梁任昉《述異記》卷上:“昔炎帝女溺死東海中,化為精衛。其名自呼,每銜西山木石填東海。偶海燕而生子,生雌狀如精衛,生雄如海燕。今東海精衛誓水處,曾溺于此川,誓不飲其水。一名鳥誓,一名寃禽,又名志鳥,俗呼帝女雀。”后多用以比喻有仇恨而志在必報,或不畏艱難﹑奮斗不懈的人。
● 禽
◎ 鳥、獸的總稱:五禽戲。
◎ 特指鳥類:家禽。飛禽走獸。
◎ 古通“擒”:“不禽二毛。”
◎ 姓。
● 冤
◎ 屈枉,無故受到指責或處分:冤枉。冤屈。冤案。冤獄。冤憤。伸冤。鳴冤叫屈。
◎ 仇恨:冤頭。冤家。冤孽。
◎ 欺騙:不許冤人。
◎ 吃虧,上當:冤大頭。花冤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