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惠國待遇
詞語意思:
一國給予另一國享受的優惠待遇,這種優惠待遇不能低于已經或將要給予第三國的優惠待遇。一般運用在貿易、航海、關稅、國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由條約加以規定。分為有條件的和無條件的。一般相互給予,也有單方面給予的,這需雙方通過協商確定。
[most-favored-nation treatment] 國與國之間根據某些條約規定的條文,在進出口貿易、稅收、通航等方面互相給予優惠利益、提供必要的方便、享受某些特權等
分詞解釋:
給予:
〈書〉給:給予幫助ㄧ給予同情。也作給與。單方面:
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方面中的一個方面。無條件:
沒有任何條件:不附帶任何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