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鋒
詞語意思:
雷鋒(1940-1962)湖南長沙簡家塘(今屬望城)人。1960年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61年任沈陽軍區工程兵運輸連班長。刻苦學習毛澤東著作,發揚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為人民、為集體做了許多好事,先后被評為模范共青團員和模范共產黨員。1962年8月15日因公殉職。共青團中央追認他為全國優秀少年先鋒隊輔導員。1963年1月,生前所在班被國防部命名為“雷鋒班”。同年3月,毛澤東、周恩來、劉少奇、朱德、鄧小平、陳云等先后題詞,號召向他學習。
分詞解釋:
發揚:
①發展和提倡(優良作風、傳統等):發揚光大 ㄧ發揚民主ㄧ發揚勤儉節約、艱苦奮斗的精神。
②發揮:發揚火力,消滅敵人。
追認:
1.事后認可。
2.批準某人生前提出的參加黨﹑團等組織的要求。
刻苦:
①肯下苦功夫;很能吃苦:刻苦鉆研ㄧ學習刻苦。
②儉樸:他生活一向很刻苦。
加入:
①加上;攙進去:加入食糖少許。
②參加進去:加入工會 ㄧ加入足球隊。
工程兵:
擔任復雜的工程保障任務的兵種。執行構筑工事、架橋、筑路、偽裝、設置和排除障礙物等工程任務。也稱這一兵種的士兵。舊稱工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