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歷
詞語解釋:
亦作“律厤”。指樂律和歷法。
分詞解釋:
歷法:
用年、月、日計算時間的方法。主要分為陽歷、陰歷和陰陽歷三類。具體的歷法還包括紀年的方法。
樂律:
即音律。指音樂上的律呂﹑宮調等。
● 律
◎ 法則,規章:紀律。法律。定律。規律。清規戒律。律師。
◎ 約束:律己。
◎ 中國古代審定樂音高低的標準,把聲音分為六律(陽律)和六品(陰律)。合稱“十二律”:律呂(古代用竹管制成的校正樂律的器具,以管的長短來確定音的不同高度,從低音管算起,成奇數的六個管稱“律”;成偶數的六個管稱“呂”,后來“律呂”作為音律的統稱)。
◎ 舊詩的一種體裁:律詩。
◎ 姓。
● 歷(歷曆)
◎ 經過:經歷。來歷。閱歷。歷盡甘苦。
◎ 經過了的:歷程。歷代。歷史。歷來。
◎ 遍、完全:歷覽。歷數。
◎ 推算年、月、日和節氣的方法: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