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命

棄命
詞語解釋
違命;拋棄命令。
分詞解釋
命令:
1.發令以使之。謂發令而使其做某事。現指上對下發指示。
2.帝王的詔命;朝廷的文書。后指上對下所發的指示。
拋棄:
丟棄;扔掉:拋棄舊觀念。
違命:
1.違背天命。
2.指違背命令。

● 命
◎ 動植物的生活能力:生命。救命。逃命。拼命。命脈。性命。相依為命。
◎ 迷信認為生來就注定的貧富、壽數等:天命。命相。命運(a.迷信指生死、貧富和一切遭遇;b.喻發展變化的趨向,如“人民一定能掌握自己的命命”)。
◎ 上級對下級的指示:奉命。遵命。命令。使命。
◎ 給予(名稱等):命名。命題。命意。
◎ 指派,使用:命官。
● 棄
◎ 舍去,扔掉:拋棄。遺棄。棄權。棄市(古代在鬧市執行死刑,并將尸體暴露街頭)。棄世(超出世俗或指去世)。棄養(父母死亡的婉辭)。棄置不顧。棄瑕錄用。

棄命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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