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通牒
詞語意思:
又稱“哀的美敦書”。意思為,談判破裂前的“最后的話”。是一方或一國就自己提出的最后條件,要求對方在一定時間內給予明確答覆,否則將要采取強制措施的書面通知。
分詞解釋:
給予:
〈書〉給:給予幫助ㄧ給予同情。也作給與。
談判:
雙方或數方為維護自己的利益對有待解決的重大問題進行會談:交戰雙方就停火問題進行談判。
最后:
時間上或次序上在所有別的之后。
條件:
①見“根據與條件”。
②邏輯上指假言判斷所反映的某種事物情況賴以產生的事物情況。有三種:充分條件、必要條件、充分又必要條件。
要求:
1.提出具體事項或愿望﹐希做到或實現。
2.所提出的具體愿望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