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探
詞語意思:
執行偵探破案工作的警察。
分詞解釋:
破案:
1.破舊的幾案。
2.偵破案件。
警察:
武裝性質的維護社會秩序的國家公職人員。按其任務不同可分為治安、交通、刑事、司法、邊防、消防、戶籍等警種。
執行:
①實施;實行:堅決執行|執行命令|執行決定|執行上級指示。
②依法定程序將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或行政處罰決定等付諸實施。刑事案件的判決、裁定的執行是強制性的。民事案件的判決、裁定等發生法律效力后,當事人必須自覺履行;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的,由審判員移交給執行員強制執行,對方當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
工作:
①從事體力或腦力勞動,也泛指機器、工具受人操縱而發揮生產作用:積極工作ㄧ開始工作ㄧ鏟土機正在工作。
②職業:找工作ㄧ工作沒有貴賤之分。
③業務;任務:工作量ㄧ宣傳工作ㄧ工會工作ㄧ科學
偵探:
①暗中探查:偵探敵情|偵探手段。
②刺探機密或偵查案件的人:便衣偵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