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抵
詞語意思:
1.猶言抵觸頂撞。
2.指觸犯刑法。
分詞解釋:
觸犯:
違犯;冒犯:觸犯刑法|觸犯了他的自尊。
刑法:
規定什么行為是犯罪,并規定用什么刑罰加以處罰的法律。狹義的刑法僅指具有完整體系和普遍適用性的基本刑事法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廣義的刑法還包括刑事單行法律,如《關于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自1980年起施行,1997年作了修訂。
抵觸:
①撞擊;頂撞:犀兕抵觸。
②觸犯;冒犯:抵觸縣官,罹麗刑法。
③矛盾;相對抗:兩說相抵觸|抵觸情緒。
頂撞:
用強硬的話反駁別人(多指對長輩或上級):他后悔不該頂撞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