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斥
詞語解釋:
貶斥,放逐。
分詞解釋:
貶斥:
①〈書〉降低官職。
②貶低并排斥或斥責。
放逐:
古時把被判罪的人驅逐到邊遠地方。
● 斥
◎ 責備:斥責。怒斥。駁斥。訓斥。
◎ 指,指出:斥謬(指出錯誤)。
◎ 使退去,使離開:斥退。
◎ 開拓:開地斥境。
◎ 多,廣:充斥。
◎ 偵察,伺望:斥候(舊時偵察敵情的士兵)。
◎ 鹽堿地:斥鹵。
◎ 古同“尺”,尺蠖。
● 遷(遷)
◎ 機關、住所等另換地點:遷居。遷移。遷徙。
◎ 變動,轉變:變遷。遷就(改變自己的意見,湊合別人)。遷延(拖延)。遷怒。事過境遷。
◎ 貶謫,放逐:遷謫(貶官遠地)。遷客(流遷或被貶謫到外地的官)。
◎ 古代稱調動官職,一般指升職:升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