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
詞語解釋:
沒有罪而被當作有罪判決或受處罰的案件。
[case in which sb.has been wronged] 沒有罪而被當作有罪判決或受處罰的案件
分詞解釋:
案件:
1.有關訴訟和違法的事件。
2.泛指事件。
處罰:
對犯錯誤或犯罪的人加以懲治。
判決:
法院對審理終結的案件就實體問題作出的處理決定。如刑事訴訟的判決解決的實體問題是: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種罪,是否處以刑罰,處以何種刑罰等。
有罪:
1.有犯法的行為。亦指有犯法行為的人。
2.有過錯。
3.表示失敬陪禮之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