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法
詞語解釋:
1.謂不能治本的法術。系儒家對法家刑名之學的蔑稱。
2.佛教語。指佛法的衰微時期。
3.泛指宗教的衰微。
分詞解釋:
不能:
1.不可能:不能夠。
2.[方]不允許,不可以。
3.[方]不至于。
法術:
①指法家的學術。
②道士、巫婆等所用的畫符念咒等騙人手法。
治本:
1.治國的根本措施。
2.謂處理事務從根本上著手。與“治標”相對。
時期:
發展過程中的一段時間。
法家:
先秦時期的一個思想流派,以申不害、商鞅、韓非為代表,主張法治,反對禮治,代表了當時新興地主階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