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圻
詞語解釋:
清代總督多管轄兩省或三省﹐謂之兼圻。如湖廣總督轄湖南湖北兩省﹐兩江總督轄江蘇﹑安徽﹑江西三省。
分詞解釋:
管轄:
管理;統轄(人員、事務、區域、案件等):管轄范圍丨直轄市由國務院直接管轄。
江西:
隋唐以前,習慣上稱長江下游北岸淮水以南地區為江西;有時又泛稱長江以北包括中原地區在內為江西。
兩省:
中書省和門下省的合稱。為唐代最高國務機構。
湖廣:
指湖北、湖南,原是明代省名。元代的湖廣包括兩廣在內,明代把兩廣劃出,但仍用舊名。
三省:
指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隋唐時三省同為最高政務機構,一般為中書決策,門下審議,尚書執行。三省長官共同負責中樞政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