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辯

抗辯
詞語解釋
不接受責難而作辯護 。
(1) [counterplead;plead]∶拒絕責難,進行爭辯
(2) [contradict]∶不接受責難而提出辯護
分詞解釋
辯護:
①為了保護別人或自己,提出理由、事實來說明某種見解或行為是正確合理的,或是錯誤的程度不如別人所說的嚴重:不要替錯誤行為辯護ㄧ我們要為真理辯護。
②法院審判案件時被告人為自己申辯或辯護人為被告人申辯:辯護人 ㄧ辯護律師。
責難:
非難;責備:對犯錯誤的人要熱心幫助,不要一味責難。

● 辯(辯)
◎ 說明是非或爭論真假:分辯(亦作“分辨”)。爭辯。答辯。辯白。辯駁。辯護。辯解。辯論。辯士。辯證。
● 抗
◎ 抵御:抗擊。抗爭。抗拒。抵抗。頑抗。
◎ 拒絕:抗議。抗上。抗命。抗稅。
◎ 對等:抗衡(力量不相上下的對抗)。

抗辯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4/3232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