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舟
詞語解釋:
燒毀渡船。《左傳.文公三年》:“秦伯伐晉,濟河焚舟。”杜預注:“示必死也。”《晉書.蔡謨傳》:“夫以白起﹑韓信﹑項籍之勇,猶發梁焚舟,背水而陣。”后用以比喻做事下定決心,不顧一切干到底。
分詞解釋:
發梁:
1.拆毀橋梁。
2.可以取下的橋梁;也指取下橋梁或屋梁。
3.謂歌聲繞梁不絕。
濟河焚舟:
濟:渡;焚:燒。渡過了河,把般燒掉。比喻有進無退,決一死戰。
到底:
1.直到盡頭。
2.始終;從頭到尾。
3.畢竟;究竟。
渡船:
載運行人、貨物、車輛等橫渡江河、湖泊、海峽的船。
做事:
1.從事某種工作或處理某項事情。
2.猶作主。
3.擔任固定的職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