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樂
詞語意思:
原指西洋貴族府邸中演唱、演奏的世俗音樂。因在室內演出(而非在教堂、劇院、音樂廳),故名。17世紀初始于意大利,有室內奏鳴曲、室內康塔塔等。現今,主要指各種重奏曲(如弦樂四重奏、鋼琴五重奏等)。有時也指管弦或鋼琴等樂器的獨奏曲,以及用一件或數件樂器伴奏的獨唱曲、重唱曲等。
分詞解釋:
伴奏:
歌唱、跳舞或獨奏時用器樂配合。
樂器:
能發樂音﹑供演奏音樂使用的器具。
管弦:
管樂器和弦樂器。泛指音樂:舉酒欲飲無管弦。
有時:
1.有時候。表示間或不定。
2.謂有如愿之時。
貴族:
奴隸社會或封建社會以及現代君主國家里統治階級的上層,享有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