詔征
詞語解釋:
皇帝下令征召。
分詞解釋:
皇帝:
最高封建統治者的稱號。在我國皇帝的稱號始于秦始皇。
下令:
1.下達命令,尤其根據正式的或強制的法規的命令。如:法庭決議下令把那些人接到法庭審訊。
2.發布命令。如:下令舉行罷工。
征召:
征求召集。
● 征(徵)
◎ 遠行:長征。征途。征夫。征人。征衣。征帆(遠行的船)。
◎ 用武力制裁,討伐:征服(用力制服)。征討。征伐。征戰(出征作戰)。南征北戰。
◎ 召集:征兵。征募(招募兵士)。征集兵馬。
◎ 收集:征稅。征糧。
◎ 招請,尋求:征求。征稿。征婚。征聘(招聘)。征詢(征求意見)。
◎ 證明,證驗:征引(引用,引證)。信而有征。
◎ 表露出來的跡象:特征。征候。
● 詔(詔)
◎ 告訴,告誡:為人父者,必能詔其子。
◎ 帝王所發的文書命令:詔書。詔令。詔諭。奉詔。遺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