詔工
詞語解釋:
古代樂官之長。
分詞解釋:
樂官:
1.古代掌理音樂的官員或官署。
2.指歌舞藝人。
古代:
①過去距離現代較遠的時代(區別于‘近代、現代’)。在我國歷史分期上多指19世紀中葉以前。
②特指奴隸社會時代(有的也包括原始公社時代)。
● 工
◎ 個人不占有生產資料,依靠工資收入為生的勞動者:工人。工人階級。工農聯盟。
◎ 制造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的生產事業:工業。工業革命。
◎ 從事體力或腦力勞動:工作。工廠。竣工。
◎ 工作量:記工。這個工程需要三十個工。
◎ 技術和技術修養:唱工兒。工夫(a.本領,造詣,亦作“功夫”;b.時間)。工力。
◎ 細致,精巧:工巧。工整。工筆(中國畫技法,用筆工整,注重細部的描繪)。
◎ 〔工尺〕中國古代一種記譜符號體系,有十個字:合、四、一、上、尺、工、凡、六、五、乙,相當于簡譜的5671234567。“工”相當于“3”。
◎ 善于,長于:工書善畫。工于心計。
● 詔(詔)
◎ 告訴,告誡:為人父者,必能詔其子。
◎ 帝王所發的文書命令:詔書。詔令。詔諭。奉詔。遺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