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指

同指
詞語解釋
主旨相同。
分詞解釋
主旨:
1.主要的意義﹑用意或目的。
2.猶主張,主意。
相同:
彼此無差異。

● 同
◎ 一樣,沒有差異;相同。同一(a.一致,統一;b.共同的一個或一種)。同儕(同輩)。同庚(同歲)。同年。同胞。同人(a.在同一單位工作的人;b.同行業的人)。同仁(同人)。同仇敵愾。同工異曲。同室操戈。情同手足。
◎ 共,在一起(從事):共同。同學。同步。殊途同歸。同舟共濟。
◎ 和,跟:同流合污。
◎ 姓。
● 同
◎ 〔胡同〕見“胡”。
● 指
◎ 手伸出的支體(腳趾亦作“腳指”):手指。巨指(大拇指)。指甲。指紋。指印。屈指可數。
◎ 量詞,一個手指的寬度:下了三指雨。
◎ (手指或物體尖端)對著,向著:指著。指畫。指南針。指手畫腳。
◎ 點明,告知:指導。指引。指正。指責。指控(指名控告)。指摘。指揮。指日可待。
◎ 直立,豎起:令人發指(形容極為憤怒)。
◎ 意向針對:指標。指定。
◎ 古同“旨”,意義,目的。

同指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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