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署

譯署
詞語解釋
清政府于1861年設立的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分詞解釋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清統辦洋務的中央機構。清咸豐十年末(1861年初)設立,總掌外交﹑通商﹑海關﹑海防﹑訂購軍火﹑派遣公使等事,并管轄北洋通商大臣與南洋通商大臣。
設立:
設置﹔建置。

● 譯(譯)
◎ 把一種語言文字依照原義改變成另一種語言文字:譯本。譯文。譯注。譯著。譯制。譯音。口譯。筆譯。意譯。直譯。翻譯。
● 署
◎ 辦理公務的機關:專署。公署。官署。
◎ 布置:部署。
◎ 簽名,題字:簽署。署名。署字。
◎ 暫代:署理。兼署。

譯署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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