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叔同

李叔同
詞語解釋
李叔同(1880-1942)早期話劇(新劇)活動家、藝術教育家。僧人。法名演音,號弘一,祖籍浙江平湖,世居天津。擅長書畫篆刻,工詩詞。1905-1910年在日本東京上野美術專門學校習西洋繪畫和音樂。曾參與創建“春柳社”。回國后在浙江兩級師范學校和南京高等師范學校任繪畫、音樂教師。作有歌曲《春游》、《早秋》等,并采用外國歌曲填配新詞作為教材。1918年出家。后專研戒律。有《弘一大師全集》、《弘一法師書法集》、《李叔同歌曲集》等。
分詞解釋
天津:
1.銀河。
2.指天津橋。
3.星名。位于北方七宿中的女宿之北﹐凡九星。在銀河分支處﹐故稱。
僧人:
出家的佛教徒。
早期:
一個時代﹑一個過程或一個人一生的最早階段。
話劇:
用對話和動作來表演的戲劇 。
祖籍:
祖先居住地:祖籍云南昆明。

李叔同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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