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十郎
詞語解釋:
清戲曲家李漁的別稱。
分詞解釋:
戲曲:
中國傳統戲劇形式。是包含文學、音樂、舞蹈、美術、武術以及人物扮演等因素的綜合藝術。以唱做念打為表現手段。劇中人物由生、旦、凈、丑等腳色行當扮演,各腳色行當各有不同的表演程式。音樂體式有聯曲體和板腔體,或兼用兩者。淵源于秦漢的百戲。宋元南戲和元雜劇是最早的成熟的戲曲形式。明代有昆腔、弋陽腔、余姚腔、海鹽腔四大聲腔,清代各地方戲曲劇種廣泛產生。據1985年統計,各民族、各地區的戲曲劇種共三百三十五種。
李漁:
李漁(1610-1680)清初戲曲家。字笠鴻、笠翁、謫凡,浙江蘭溪人。曾為幕賓。后遷居南京,以家姬組成戲班,在達官貴人間演出。著有《閑情偶寄》,論述戲曲、飲食、園藝等。傳奇有《奈何天》、《比目魚》、《風箏誤》等十種,合稱《笠翁十種曲》。另有短篇小說集《十二樓》、《無聲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