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魂
詞語解釋:
謂招死者魂魄歸來。
分詞解釋:
魂魄:
迷信的人指附在人體內可以脫離人體存在的精神。
歸來:
從別處回到原來的地方:海外歸來。
死者:
已死的人。
● 魂
◎ 迷信的人指附在人體上主宰人,又可離開肉體而獨立存在的實體:魂靈。鬼魂。魂不附體。
◎ 指精神或情緒:魂飛魄散(形容極度驚恐)。魂不守舍。
● 續(續)
◎ 連接,接下去:連續。繼續。陸續。狗尾續貂(喻不好的東西連接在好的東西的后面,亦喻事物的前后優劣不相稱;又常用為自謙之辭,表示不敢與人等列并美的意思)。
◎ 在原有的上面再加:續編。續集。把茶續上。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