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二嫂改嫁

李二嫂改嫁
詞語解釋
呂劇劇目。1954年劉梅村、劉奇英等據王友安同名小說改編。1947年魯中南解放區某村寡婦李二嫂與農民張小六相愛,遭到婆婆“天不怕”和部分村民反對。李二嫂在婦女會主任等人幫助下,沖破舊的習慣勢力阻撓,與小六結婚。
分詞解釋
婆婆:
1.亦作“??3711”。
2.對老年婦女的尊稱。
3.祖母。
4.母親。
5.丈夫之母。
6.妻子。
結婚:
男子和女子經過合法手續結合成為夫妻:結婚證書 ㄧ結婚登記。
中南:
一般指河南、湖北、湖南、廣東、海南五省和廣西壯族自治區。
解放區:
推翻了反動統治、建立了人民政權的地區,特指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軍隊從敵偽統治和國民黨統治下解放出來的地區。
部分:
見“整體與部分”。

李二嫂改嫁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5/3262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