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邏
詞語意思:
警衛,巡邏;執行警衛﹑巡邏任務的人。
分詞解釋:
警衛:
①用武裝力量實行警戒、保衛:警衛連 。
②指執行這種任務的人:門口有警衛把守。
巡邏:
行走查看警戒:遇上一隊巡邏的士兵|巡邏街市,以防意外。
任務:
1.擔負的責任。
2.指交派的工作。
執行:
①實施;實行:堅決執行|執行命令|執行決定|執行上級指示。
②依法定程序將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或行政處罰決定等付諸實施。刑事案件的判決、裁定的執行是強制性的。民事案件的判決、裁定等發生法律效力后,當事人必須自覺履行;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的,由審判員移交給執行員強制執行,對方當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