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森堡

盧森堡
詞語解釋
①羅莎.盧森堡(rosaluxemburg,1871-1919)。德國社會民主黨和第二國際左派領袖之一,德國共產黨創始人之一。生于波蘭,后移居德國,參加工人運動。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積極反對帝國主義戰爭和社會沙文主義,參加創立斯巴達克同盟。1918年德國十一月革命爆發后,反對社會民主黨右翼首領的叛變,參與創建德國共產黨。次年1月被社會民主黨右翼政府殺害。
②西歐內陸國。面積2586平方千米。人口40.66萬(1995年)。首都盧森堡。境內多丘陵,經濟發達。鋼鐵工業和金融業為兩大經濟支柱。
分詞解釋
面積:
幾何學的基本度量之一。是用以度量平面或曲面上一塊區域大小的正數。通常以邊長為單位長的正方形的面積為度量單位。
人口:
1.居住在一定地域內或一個集體內的人的總數。
2.人。
3.人的口,指言談﹑議論。
千米:
公制長度單位。一千米等于一公里,合我國二市里。
內陸國:
遠離海洋﹑沒有海岸線和出海口﹑四周與鄰國土地毗連的國家。如亞洲的蒙古﹑非洲的烏干達等國。
十一月:
格里歷[即陽歷]每年的第十一個月。


盧森堡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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