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選
詞語解釋:
由朝廷選任。
分詞解釋:
朝廷:
①帝王接見大臣和處理政務的地方。
②借指帝王:報效朝廷。
選任:
1.主銓選之職。指吏部。
2.挑選任用。
● 選(選)
◎ 挑揀,擇:選擇。選購。選輯(a.挑選并輯錄;b.選輯成的書)。選拔。選用。選賢任能。
◎ 用投票或舉手等表決方式推舉出代表或負責人:選舉。普選。
◎ 被選中的(人或物):入選。人選。
◎ 選輯成冊的作品:文選。詩選。短篇小說選。
● 廷
◎ 封建時代君主受朝問政的地方:朝廷。宮廷。廷杖。廷試(科舉時代皇帝的殿試)。廷對(a.在朝廷中當眾對答;b.科舉時代皇帝的殿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