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等

凡等
詞語解釋
普通人。特指未出家的人。
分詞解釋
特指:
[認為某些事物所屬的] 指定范圍或角色。
普通人:
1.與任何集團無利害關系或成員關系的人。
2.與特殊階級有別的社會群眾。
3.一般人。
4.尤其被視為缺乏個性或社會責任心,其老一套思想乃來自報紙、電視一類的宣傳工具,而且易被經濟、社會或文化界的上層人士所操縱的蕓蕓眾生的典型。
5.公眾或社會的成員。
6.一般的人。如:蘇格拉底認為普通人征服了知識分子和貴族。

● 凡
◎ 平常的,不出奇的:平凡。凡庸。凡夫俗子。
◎ 指人世間(宗教或迷信的說法):凡塵。凡心。
◎ 所有的:凡年滿十八歲的公民,都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凡是。
◎ 總共:全書凡二十八卷。
◎ 大概,要略:大凡。凡例。發凡(陳述全書或某一學科的要旨)。
◎ 中國古代樂譜的記音符號,相當于簡譜“4”。
● 等
◎ 古代指頓齊竹簡(書)。
◎ 數量、程度相同,或地位一般高:相等。平等。等于。等同。等值。等量齊觀。
◎ 表示數量或程度的級別:等級。等次。等第。等而下之。
◎ 特指臺階的級。
◎ 種,類:這等事。
◎ 表示同一輩份的多數人:我等。爾等。
◎ 表示列舉未盡,或用于列舉煞尾:北京、上海等地。
◎ 候,待:等候。等待。
◎ 待到:等我寫完。
◎ 同“戥”。

凡等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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