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門銷煙

虎門銷煙
詞語解釋
1839年3月,欽差大臣林則徐到達廣州查禁鴉片。4-5月,共收繳鴉片237萬余斤。6月3日至25日,由林則徐主持,在虎門海灘當眾銷毀。銷煙行動沉重打擊了外國侵略者。
分詞解釋
當眾:
對著大家;在眾人面前。
主持:
①負責掌握、處理:主持分配事宜。
②主張:主持公道。
銷毀:
熔化毀掉:銷毀兵器。也指燒毀:銷毀文件。
行動:
①走路;走動:行動不便|可以行動了,別誤了時間。
②指為某種目的而進行的有意識的活動:時機來得不易,快行動。
③行為;舉行:老人的行為深受人們的贊嘆。
查禁:
檢查并禁止:查禁無證駕車。

虎門銷煙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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