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

包公
詞語解釋
包拯,北宋時進士,曾任開封府知府,以執法嚴正著稱。民間關于他斷案的傳說很多,尊稱他為包公或包青天。小說戲曲中把他描寫成剛正嚴明、不畏權勢的清官的典型。
分詞解釋
權勢:
1.亦作“權埶”。
2.權力和勢力。
3.指居高位有勢力的人。
4.指不斷變化的形勢。
進士:
科舉時代稱殿試考取的人。
尊稱:
1.尊貴的稱謂或稱號;敬稱。
2.尊敬地稱呼。
清官:
1.清貴的官職。
2.公正廉潔的官吏。
3.不留宿客的妓女。
4.清廷的官吏。


包公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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