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責任

刑事責任
詞語解釋
實施犯罪行為必須承擔的法律責任。具體表現為犯罪分子有義務接受司法機關的審訊和刑罰處罰。我國刑法規定: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六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歲不滿十六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刑法還對精神病人、醉酒人以及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的刑事責任問題作了規定。
分詞解釋
不滿:
1.不充滿。
2.不滿足;不滿意。
實施:
用實際行動去落實施行:從今年起實施新的教改方案。
處罰:
對犯錯誤或犯罪的人加以懲治。
法律:
由立法機關制定,國家政權保證執行的行為規則。法律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是階級專政的工具之一。
死亡:
1.喪失生命。
2.指死亡的人。
3.消亡,消失。


刑事責任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5/437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