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史

小史
詞語意思
1.古小官名。《周禮》春官宗伯之屬﹐掌邦國之志﹑貴族世系以及禮儀等事。漢以后為尚書令史或地方官一般屬吏之稱。
2.侍從;書童。晉張翰有《周小史》詩。
3.稱官府中供奔走的小差役。
4.某一方面簡單的歷史書或資料書。如宋陳思《書小史》﹐纂次伏羲至五代書家小傳共四三○人;元宋伯任《酒小史》﹐著錄當時各地名酒名稱。野史亦或稱小史。明李栻《歷代小史》叢書﹐輯收歷代野史一○六種。
分詞解釋
當時:
1.指過去發生某件事情的時候;昔時。
2.指當時的人們。
3.指在位的皇帝。
4.正當青春之時。
5.官名。黃帝置﹐執掌天時。
以及:
1.連詞。表示在時間﹑范圍上的延伸。猶言以至,以至于。
2.連詞。連接并列的詞﹑詞組或短句。
世系:
家族或宗派世代承襲的系統:帝王世系|其世系莫可考。
地方官:
舊稱主管地方政務的官員。如知府﹑知縣等。


小史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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