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土歸流

改土歸流
詞語意思
明、清兩代在少數民族地區實行的一種政治措施。明代中央政府在西南地區廢土司制度,設貴州布政使司,下置八府。清代中央政府在云、貴、川等省大力實行以中央任命并可隨時調換的流官代替土司管轄地方的措施,即改土歸流,使原土司地區的地方行政與內地趨于一致。
分詞解釋
隨時:
1.順應時勢﹔切合時宜。
2.任何時候﹔不拘何時。
3.隨著季節時令。
4.跟隨時俗。
內地:
①王朝京畿之內的地區:內地北距山以東盡諸侯地,大者或五六郡,連城數十。
②離邊疆或沿海較遠的地區:內地與沿海城市的經濟發展不平衡。
制度:
1.謂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
2.制訂法規。
3.規定。
4.指規定品級的服飾。
5.制作。
6.謂制作方法。
7.規模;樣式。
明代:
政治清明的時代。
管轄:
管理;統轄(人員、事務、區域、案件等):管轄范圍丨直轄市由國務院直接管轄。

改土歸流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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