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等

入等
詞語解釋
唐代選官,考試書判合格者,稱為“入等”。
分詞解釋
選官:
1.古代稱主管銓選的官,指吏部。
2.指聽候吏部選任官職。
稱為:
1.叫做。如:商品的普通銷售價格稱為市價。
2.用明確的名稱、術語或措詞把…叫做。如:這四部分在圖上被稱為A,B,C和D。
考試:
通過書面或口頭提問的方式,考查知識或技能。
書判:
指書法和文理。《新唐書.選舉志下》:“凡擇人之法有四:一曰身﹐體貌豐偉;二曰言﹐言辭辯正;三曰書﹐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優長。”


入等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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