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火

乞火
詞典解釋
1.求取火種。
2.《漢書.蒯通傳》:“里婦夜亡肉,姑以為盜,怒而逐之。婦晨去,過所善諸母,語以事而謝之。里母曰:‘女安行?我今令而家追女矣。’即束缊請火于亡肉家,曰:‘昨暮夜,犬得肉,爭斗相殺,請火治之。’亡肉家遽追呼其婦。故里母非談說之士也,束缊乞火非還婦之道也。然物有相感,事有適可。臣請乞火于曹相國。”后因用“乞火”為向人說情﹑推薦的典故。
分詞解釋
相殺:
1.相互殘害﹑殺傷。
2.相互制約。
諸母:
1.庶母。
2.稱與父親同輩或年齡相近的婦女﹔老婦。
3.特指伯母﹑叔母。
追呼:
1.追趕呼喊。
2.謂吏胥到門號叫催租,逼服徭役。
里婦:
1.同里的婦人。
2.泛指平民婦女。
適可:
1.適合;適宜。
2.只能,僅僅可以。


乞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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