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武裝起義

二二八武裝起義
詞語解釋
1947年2月27日,國民黨臺灣專賣局武裝緝私員在臺北搶劫、毆打小販,并開槍打死市民一人。28日,臺北市民示威游行,包圍了專賣局,遭軍警鎮壓,群眾死傷各三人。這一事件激起全省人民的憤怒,爆發了大規模武裝起義。起義民眾控制了臺灣大部分地區。3月8日,國民黨政府派大批軍隊進行血腥鎮壓,群眾被害達三萬人,到13日起義失敗。這次起義得到全國人民的聲援和支持。
分詞解釋
死傷:
1.死亡和創傷。
2.指死傷的人。
憤怒:
因極度不滿而情緒激動:憤怒的人群 ㄧ憤怒聲討侵略者的罪行。
起義:
起兵反抗反動統治。也指敵方軍隊反正投誠:南昌起義|率部起義。
軍隊:
為政治目的服務的武裝組織。
國民黨:
1912年8月,孫中山在中國同盟會的基礎上,合并統一共和黨、國民共進會、國民公黨等幾個黨派組建的資產階級政黨。


二二八武裝起義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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