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強級
詞語解釋:
某點聲強i與基準聲強i_0之比的常用對數乘以10。即聲強級l_i=10lgii_0。單位為分貝。式中基準聲強為10^-12瓦/米^2,是人耳剛能產生聽覺的最弱聲音,其聲強級為零分貝。輕聲交談時的聲強級約為10聲強級20分貝,打雷、放炮時的聲強級可達110聲強級120分貝。
分詞解釋:
打雷:
天空中云層放電時發出巨大響聲。
基準:
測量時的起算標準。泛指標準。
交談:
互相接觸談話:親切地交談ㄧ他們用英語交談起來。
聲音:
1.指由物體振動而發生的聲波通過聽覺所產生的印象。
2.古指音樂﹑詩歌。
3.指說話的聲氣和口音。
4.比喻意見﹑論調。
聲強:
“聲強度”的簡稱。單位時間內通過垂直于聲波傳播方向的單位面積上的聲能。單位為瓦/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