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
詞語解釋:
一縣之行政長官。秦漢時人口萬戶以上的稱縣令,萬戶以下的稱“縣長”。唐宋以后有所更改,至民國時,又改稱“縣長”。
分詞解釋:
更改:
改換;改動:更改時間ㄧ更改名稱ㄧ飛往上海的飛機中途遇霧,臨時更改航線。
人口:
1.居住在一定地域內或一個集體內的人的總數。
2.人。
3.人的口,指言談﹑議論。
以下:
1.表示位置﹑品第﹑級別﹑數量等在某一點之下。
2.表示時代在后的,猶言以后,以來。
3.猶而下。以,而,連詞。
4.指身份或地位低下。
5.指后面的話或文字。
以上:
1.表示品第﹑數量﹑級別﹑位置等在某一點之上。
2.表示時代在前的,猶言以前。
3.指前面的話或文字。
民國:
民主國家。亦相對于君主國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