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獻之
詞語意思:
王獻之(344-386)東晉書法家。字子敬,瑯邪臨沂(今屬山東)人。王羲之子。官至中書令。世稱“王大令”。與父齊名,有“二王”之稱。各體皆精,行草尤佳,號“破體”,富豪邁之氣,對后世影響很大。有墨跡《鴨頭丸帖》等存世。
分詞解釋:
行草:
1.介于行書和草書之間的一種書法字體。
2.行書與草書的并稱。
墨跡:
①字畫的真跡:喜看古人墨跡。
②墨痕:墨跡未干。
鴨頭:
鴨頭色綠,形容水色。
東晉:
朝代,公元317-420,自元帝(司馬睿)建武元年起到恭帝(司馬德文)元熙二年止。建都建康(今南京)。
豪邁:
氣魄大;勇往直前:氣概豪邁丨豪邁的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