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史

廷史
詞語解釋
廷尉的屬吏,掌書記。
分詞解釋
屬吏:
謂交給執法官吏處理。
掌書記:
唐代外官之一,景龍元年置。亦為觀察使或節度使的屬官。宋代亦置此職。
廷尉:
官名。掌司法刑獄。始置于秦,漢景帝時改稱大理,武帝時復稱廷尉。東漢后或稱廷尉、大理和廷尉卿。北齊至明清都稱大理寺卿。

● 廷
◎ 封建時代君主受朝問政的地方:朝廷。宮廷。廷杖。廷試(科舉時代皇帝的殿試)。廷對(a.在朝廷中當眾對答;b.科舉時代皇帝的殿試)。
● 史
◎ 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發展過程,亦指記述、研究這些的文字和學科:歷史。通史。斷代史。近代史。世界史。文學史。史詩。史部(古代圖書分類的一大部類,包括各類歷史著作)。史壇。史評。史前(沒有書面記錄的遠古)。史不絕書。
◎ 古代掌管記載史事的官:太史。內史。
◎ 古代官職:刺史。御史。
◎ 姓。

廷史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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