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通小可
詞語意思:
非:不;通:同“同”;小可:尋常,一般。指情況嚴重或事情重要,不能忽視。
分詞解釋:
忽視:
不注意;不重視:不應該強調一方面而忽視另一方面ㄧ忽視安全生產,后果將不堪設想。
事情:
1.事物的真相;實情。
2.事理人情。
3.人類生活中的一切活動和所遇到的一切社會現象。
4.猶工作,職業。
小可:
①平常;輕微:非同小可|我父母齋僧,還是小可。
②自稱謙詞,宋元時民間口語;小可江東人氏。
尋常:
①古代長度單位。八尺為尋,十六尺為常:布帛尋常,庸人不釋。
②平常:不同尋常|斜陽草樹,尋常巷陌|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
不能:
1.不可能:不能夠。
2.[方]不允許,不可以。
3.[方]不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