艷舞
詞語解釋:
妖艷的舞蹈。
分詞解釋:
舞蹈:
①藝術的一種。以經過提煉、組織和藝術加工的、有規律的人體動作為主要表現手段,反映社會生活,表達人的思想感情。其基本要素是動作姿態、節奏和表情。舞蹈與音樂、詩歌等結合在一起,是人類歷史上最早產生的藝術形式之一。
②雕塑。法國卡爾波作于1869年。表現一群裸體青年男女狂歡跳舞的情景。男青年居中,幾個少女手拉手地環繞著他。作品結構緊湊,形象生動,體態活潑。
③壁畫。法國馬蒂斯作于1909年。描繪由五個女人圍繞一圈,手拉手地跳起圓圈舞。這是馬蒂斯記憶中的法國南方迦太南的圓圈舞。畫面天空運用藍色,地面是綠色,人物則呈紅色,彼此交織在一起,構成了強烈的冷暖對比,達到早期野獸派繪畫藝術的高潮。
妖艷:
亦作“妖豔”。
1.艷麗。
2.指美女。
● 舞
◎ 按一定的節奏轉動身體表演各種姿勢:舞蹈。舞技。舞姿。舞會。舞劍。舞女。舞曲。舞臺。
◎ 耍弄:舞弊。舞文弄墨。
● 艷(艷)
◎ 色彩鮮明:艷麗。艷冶。鮮艷。嬌艷。百花爭艷。
◎ 羨慕:艷羨。
◎ 舊時指關于愛情方面的:艷事。艷詩。艷史。
◎ 美麗,亦指美女:“吳娃與越艷,窈窕夸鉛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