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試
詞語解釋:
清代由縣官主持的考試。取得出身的童生,由本縣廩生保結后才能報名赴考。約考五場,試八股文﹑試帖詩﹑經論﹑律賦等。事實上第一場錄取后即有參加上一級府試資格。
分詞解釋:
律賦:
文體名。賦的一種形式。對偶工整,音律、押韻均有嚴格規定。為唐、宋科舉考試所采用。
童生:
未考取秀才的讀書人:那胡老二原是個老童生,于詩詞上還有些靈性,只是屢試不中,如今也歇了這科舉的心。
主持:
①負責掌握、處理:主持分配事宜。
②主張:主持公道。
報名:
把自己的名字報告給主管的人或機關、團體等,表示愿意參加某種活動或組織:報名投考ㄧ報名參賽ㄧ你先替我報上名。
錄取:
1.選定[考試合格者]。
2.讓注冊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