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史
詞語解釋:
1.指《史記》﹑《漢書》等以帝王本紀為綱的紀傳體史書。清乾隆年間詔定二十四史為正史,1921年北洋軍閥政府又增《新元史》,合稱二十五史。
2.有以紀傳﹑編年二體并稱正史的。參見《明史.藝文志》。
3.考訂歷史。
分詞解釋:
年間:
指某個時期或某個年代里。
史書:
1.漢稱令史所習之書,即當時通用的隸書。
2.記載歷史的書籍。
編年:
按史實發生或文章寫作的年、月、日順序編排:編年史ㄧ編年文集。
政府:
即國家行政機關。按管轄范圍分,單一制國家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復合制國家有聯邦政府和邦(州)政府。通常指中央政府和聯邦政府。
帝王:
①君主制國家的最高統治者。
②帝和王。即君主國的最高統治者和最高封爵:帝王將相。